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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入选广东交通强省建设首批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交通强省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组织申报、评选和公示,确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为第一批交通强省建设试点城市。
5个城市将围绕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等4大领域开展24项试点任务,培育若干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开展交通强省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我省纵深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向全省铺开的重要举措,将不断扩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内容和试点单位的覆盖范围,推动部、省的顶层设计与市、县的基层创新紧密结合,增强交通强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
接下来,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开展第二批交通强省建设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同时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鼓励各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开路先锋作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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